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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立体式保护帮教 用司法温度守护青春成长
时间:2021-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办案理念,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自觉接受监督,12月10日,我院对张某某、刘某某盗窃案召开了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并进行了心理疏导+亲职教育、送达督促监护令的系列帮教活动。听证会由我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案件承办检察官郭文宇主持召开,会议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到场参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及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进行了释法说理。我院认为,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且具备监护条件,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拟对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各指定辩护人就本案分别发表了意见,并同意我院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表示,今后将注重对孩子的家庭教育,积极引导、鞭策孩子好好做人。 听证员就案件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侦查人员、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详细解答。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我院作出的拟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表示检察机关此决定彰显了司法温度,给了迷途知返的未成年人一次改过自新、回归校园的机会,切实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落到了实处,并教育两名未成年人一定要珍惜此次机会,自觉遵纪守法,踏实做人。人民监督员寄语两名未成年人对检察机关的从宽处理决定要心存感恩,要深刻认识到社会各界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宽容是对国家下一代的关爱,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宽容不是纵容,一定要引以为戒,好好做人。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就办理本案过程中发现的两名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存在监护不当和疏于教育的问题,向两名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监护人感谢检察机关的从宽处理决定,表示今后一定会注重对孩子的关爱,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帮教活动,帮助孩子重新走上正道,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受我院委托,吕梁市心理健康成长中心心理咨询师对两名未成年人分别进行了心理疏导和亲职教育。 

  通过系列帮教活动,两名未成年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对他人以及对自己和家庭造成的伤害,并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努力读书,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近年来,我院依法对五名涉罪未成年在校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其中四名已考取大学,这些案件的办理成功挽救了未成年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我院将坚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理念,促进家庭关爱、学校教育、社会帮助有机结合,对迷途知返、青春迷航的青少年给予最大程度的司法关怀,努力托起明天的太阳,帮助每一个青少年都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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