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质效,不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8月24日上午,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柳林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文宇,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崔建勇,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王珊及其他三名检察官、柳林县公安局法制部门及各办案单位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由柳林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王珊宣读了《柳林县人民检察院 柳林县公安局关于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规定(试行)》、《柳林县人民检察院 柳林县公安局关于捕前分流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柳林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王芳宣读了《柳林县人民检察院 柳林县公安局关于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之后双方在有关工作协调、协作推进方面达成了深度共识,形成了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的工作办法,为下一阶段更好开展检警协作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郭文宇副检察长表示,希望检警双方深化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一是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根据共享的数据对本地区的犯罪形势进行分析研判,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搭建平台,让机制运行的顺畅。将以往公安机关找检察机关沟通案件,变为检察机关值班制度,主动上门服务,由以前的单向监督变为协同作战。建立健全侦协办平台相关工作机制,尤其是侦查机制、程序的衔接协作配合机制,以此使双方在协作配合办案中更为顺畅。
三是互为支撑保障,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质效。检警双方通过此次联席会议要进一步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强化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办公室的作用和效能,提升担当精神,共同坚持执法司法理念,落实双向监督。为平安柳林的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崔建勇副局长强调,县公安局各办案单位要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平台,更加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以侦查能力为核心的各项工作能力,要充分依托办公室的沟通机制,强化办案中心智能化、信息化监督。
下一步,检警双方将进一步凝聚共识,继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平台优势,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检察、公安工作质效共同提升,维护执法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