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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院认真开展检察专项监督 全力保障春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时间:2024-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春节将至,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根据上级院对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我院扎实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安全防范专项检察。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柳林县院党组充分认识到春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指示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召开专题会议对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并要求全体刑事执行检察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深入监管一线,实地排查隐患。 近日,派驻检察室联合县看守所、县武警中队开展了安全防范大检查,逐一查看了监室、值班室、医务室、厨房等重点区域,检查了在押人员床铺、储物柜等重点部位,检测了监控设施、消防设施、报警装置等重点设施。本着“不放过每个死角、不忽略每个细节”的原则,消除监管场所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净化监室环境、规范监内秩序。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严防重大安全事故。依法督促县看守所加强日常巡查,狠抓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对在押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严密监控,严防脱逃、非正常死亡、群体性疫情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县看守所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是加强与在押人员谈话,做好情绪疏导。安排刑事执行检察干警与在押人员进行抽查式谈话,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对有危险迹象的在押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稳控。同时,坚持能动履职,在依法监督中积极配合监管场所做好在押人员情绪疏导工作,防止因情绪波动引发安全事故。

五是监督保障在押人员正常医疗用药,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针对年老体弱患病的在押人员,给予重点关注,切实深入了解他们身体健康状况,依法监督并保障他们正常用药和治疗。对存在健康隐患的在押人员,及时提醒监管场所密切关注并采取预防救治措施,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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