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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交警队宣告送达酒驾案件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
时间:2023-06-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推动交通警察严格规范执法,近日,我院向县交警队宣告送达了酒驾案件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会议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队大队长刘建平主持,我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慧栋一行4人出席。交警队领导班子、各中队长及科室负责人30余人参会。

会上,我院检察官宣读了柳检建[2023]7号《检察建议书》。王慧栋副检察长代表我院党组从检察建议相关规定、检察机关监督理念和职能定位等角度阐述了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及大数据检察新形势,并强调:

一是转变工作理念。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办案中公、检、法司各司其责、相互制约、相互配合,但都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有共同的法律信仰和价值追求。监督不是为了证明你对我错,不是搞对抗,更不是零和博弈,而是为了更好保护执法办案干警,为了共同推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行政,为了更好推进“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希望大家能正确认识检察机关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并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的落实。

二是重视问题整改。此次我们使用酒驾案件类案监督模型,对2020年以来我县办理的酒驾案件进行了大数据碰撞比对,发现了酒驾未处罚以及吊销驾照不及时、罚款催缴不及时、拘留不及时等一批共性问题,并通过检察建议书的形式,结合法律政策文件进行了详细的书面说明。希望县交警队高度重视,及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并持续地做好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公检两家作为法律共同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讨论、线索移送等相关机制措施,加强业务沟通联系,共同构建有效衔接、互相尊重的检警关系,共同推进公安、检察、司法行政、交通等部门的机制畅通,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为平安柳林、法治柳林贡献新合力!

最后,刘建平队长代表县交警队表示此次检察建议宣告送达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要求全队上下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立说立改。立即成立整改领导组,自己担任组长,分管副队长具体做好对接,整改办公室设在法制科,专门负责统筹抓整改。按照检察建议、举一反三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问题清查整改。责成专人对接,与检察机关做好沟通,并按阶段做好阶段性整改情况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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