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榜样为镜,向榜样看齐,8月3日上午,柳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深入学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康伟伟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康伟伟领学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学习宣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和最高检《关于深入开展向曹艳群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并组织集中观看了曹艳群先进事迹视频,进一步增进了与会干警对曹艳群同志的爱国、爱岗、敬业精神的认识。
工作中的曹艳群
曹艳群同志,生前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工作13年以来,始终心系百姓,勇于担当实干,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嘉奖4次。2021年12月15日,因过度劳累突发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6岁。
曹艳群同志为了不让家乡老百姓因不懂法而吃亏,大学毕业后果断放弃在大城市发展的机会,毅然回到她的家乡工作。她经常用“办案就是办他人的人生”与同事共勉,她所经办的1048个案件无瑕疵、零差错,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在办案中,她能准确地喊出每位来访群众的姓名,走访过每一起疑难案件当事人的“家门”,被当地群众相传“有事找曹检察官”。她平时手机里关注的都是和法律有关的内容,被同事称为“行走的法律宝典”。曹艳群同志是检察机关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根基层为民司法的优秀代表,是在政法工作一线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
会场严肃安静,有的干警泪眼朦胧,大家一致表示,将以曹艳群同志为榜样,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优做实人民至上,守正创新能动履职,严守规矩廉洁奉公,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