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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先进 学习先进 争当先进 柳林县检察院远程参加“身边的榜样”——全国模范检察官曹月兰事迹报告会
时间:2024-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掀起学先进、作贡献、当表率氛围,2月6日下午,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身边的榜样”——全国模范检察官曹月兰事迹报告视频会议,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参加。

全国模范检察官——曹月兰

曹月兰同志,从1998年6月被分配到岚县检察院工作以来,先后从事综合办公室、侦查监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25年来,她深深扎根在岚县偏远山区,把心稳稳地留给了检察办案,把最美的芳华奉献给了检察事业。她用“三心”工作法,在平凡的岗位上夜以继日、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经手办结的1000余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15项工作经验被省市级媒体报道40余次,7个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其中1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1起未成年人保护案被央视《今日说法》宣传报道。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海生寄语广大检察人员:一要学习曹月兰同志平凡岗位的坚守执着;二要学习曹月兰同志爱岗敬业的检察情怀;三要学习曹月兰同志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四要学习曹月兰同志小案不小办的职业操守;五要学习曹月兰同志敢于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

会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学明谆谆教诲全体柳检干警:要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以曹月兰同志为榜样,学习她忠诚于党的赤诚之心;学习她高质效履职的检察担当;学习她“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要牢记市院范海生检察长寄语,自觉校准先进典型坐标,以“求极致”的精神,以“小事不小看 小案不小办”的态度,以“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合力,用心用情用法办好每一起案件,做优做实人民至上,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柳林检察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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