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启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系列活动,根据活动要求,我院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及社区矫正团体心理疏导。

专题活动中,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县司法局副局长、第一检察部干警、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柳林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学习活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李小丽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该法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门立法,为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授课就具体适用和新实施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难点等进行了解读,同时引导社区矫正人员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和积极参加学习教育等以及县司法局举办的各类活动。
活动特别关注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健康,邀请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傅霞老师对柳林镇、高家沟乡、三交镇、薛村镇矫正人员进行团体心理疏导,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矫正人员再次违法犯罪。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使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积极融入社会,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