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震慑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维护了法律权威。梁海艳检察官对执行活动从执行依据、执行程序、采取措施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向法院提出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发挥信用惩戒作用、加强执行联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民事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民事案件执行活动,使监督权前移至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让执行过程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有利于维护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法院执行活动更加规范。下一步,我院第三检察部将继续主动担当作为,提升监督广度、夯实监督深度,以检察履职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