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说检察
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战“疫”防控不松懈,司法办案“不隔离”
时间:2022-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工作动态 | 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战“疫”防控不松懈,司法办案“不隔离”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柳林县人民检察院科学调整办案工作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安全合理有序地开展司法办案工作。

一、战疫防控与依法办案两不误。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应当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等等。

但是当前疫情严重,我院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居住地均在贵州,且其中一人为黄码人员,无法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怎么办?

办案人员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巧用网络,通过微信平台向案件当事人告知了权利义务;告知其认罪认罚的权利以及后果;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利用微信视频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通过这些人性化的措施,一举多得,减轻了群众诉累,提高了司法效率,保证了依法办案。

二、战疫防控与公开听证两不误。对不起诉案件举行听证会,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

既要减少人员聚集,又要保证对不起诉案件听证制度的实行。面对新要求,我院办案人员运用“钉钉会议”网上工作平台,对拟作不起诉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听证。过程中,通过“云上告知”“云上对话”“云上送达”与该二人连线互动,听证员针对该案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他们进行发问,二嫌疑人如实进行了回答,同时表示要积极退缴非法所得、认罪悔罪,回归社会,对于检察机关办案人性化执法表示感谢。

听证员在评议时表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检察机关运用现代科技新手段组织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在履职办案过程中,通过检察听证听民声,解民忧,暖民心,以公开促公平,释放最大的司法善意,将检察听证工作与疫情防控两兼顾,非常接地气,很好地诠释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检务公开-本院概况
检务公开-机构职能
检务公开-检务指南
工作流程
工作报告
检务公开-法律法规
  微观检察
新浪微博
二维码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山西柳林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