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主要办案数据
一、刑事检察
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人,同比下降60%,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5人,同比下降68%,不捕率为45%;提起公诉43人,同比下降24%,不起诉8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下降27%,不起诉率为12%。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人,受理起诉1人,已报送市院。由于受新冠肺炎的影响,学校采取了“空中课堂”的教学模式,围绕学生在应用网络中,容易引发网络违法犯罪问题以及如何应对网络诈骗等,柳林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实践,创新法治进校园方式,向全县中小学生发出公开信。书信发出后得到学生和家长认可,并被今日头条、吕梁检察等公众号转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对羁押必要性提出建议3人,同比上升50%。
二、民事行政检察
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
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受理数5件,公益诉讼立案4件,都属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
四、控告申诉检察
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来信2件,来访3件,及时答复2件,转其他部门3件;申诉案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