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0人,同比下降15%,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4人,同比下降33%,不捕率为24%;提起公诉255人,同比上升61%,不起诉41人,同比上升41%,不起诉率为14%。
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1人,同比下降67%,提起公诉3人,不起诉10人,不起诉率为48%;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3人,同比下降40%,提起公诉1人,和同期持平。
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14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7件,同比下降85%。
二、民事行政检察
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同比上升133%,法院采纳检察建议4件,同比上升33%;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同比下降63%,法院采纳检察建议4件,同比下降73%。
三、公益诉讼检察
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受理数74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8件,同比上升61%, 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件, 同比上升61%,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4件,占7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4件,占24%。
四、控告申诉检察
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来信来访共30件,其中接受法律咨询16件,属涉法涉检的当场答复10件,转本院其他部门办理4件;申诉案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02件, 其中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3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