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2020年全年,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4人,同比下降13%,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30人,同比下降39%,不捕率为22%;提起公诉307人,同比上升26%,不起诉50人,同比上升32%,不起诉率为14%。
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1人,同比下降67%,提起公诉3人,不起诉10人,不起诉率为48%;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7人,同比下降13%,提起公诉6人,同比下降25%。
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14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7件,同比下降86%。
对行政机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提起公诉1人。
二、民事行政检察
2020年全年,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裁定再审(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比下降60%,法院采纳检察建议8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同比下降65%,法院采纳检察建议7件;息诉6件,同比下降33%。
三、公益诉讼检察
2020年全年,柳林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受理数82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75件,同比上升97%, 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5件, 同比上升97%,其中生态环境领域46件,占61%,资源保护领域3件,占4%,食品安全领域12件,占1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4件,占19%。
四、控告申诉检察
2020年全年,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共接待来访人员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其中集体访两批次57人,来信11件,全部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结果性回复。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1件,申诉案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全年,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0件, 其中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3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