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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3-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柳人社字〔2023〕36号)文件,结合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4名见习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要求

1、离校2年内(2022届、2023届)未就业的柳林户籍高校毕业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本科优先),专业不限(法律类优先);

3、见习人员报名前均需在柳林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代理手续;

4、已参加过见习的不得再报名见习。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 “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

5、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纪律观念强,能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二、见习期限及补贴待遇

1、见习期限:12个月(每个见习生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补贴);

2、补贴标准: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落实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980元,见习单位负40%(792元/月),财政负担60%(1188元/月),见习单位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30日

报名地址:县委西门柳林县零工市场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柳林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户主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人事代理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近期学信网学历证明;

(7)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显示为求职或失业状态);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请填写《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见附件2),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照两张在县委西门柳林县零工市场二楼窗口办理;

(8)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2、16-24 周岁城镇失业青年

(1) 柳林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户主及本人页);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就业创业证显示为失业状态);

(5)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近期学信网学历证明。(高校毕业)

附件:

1、柳林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2、就业创业申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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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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