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扫黑除恶常态化后吕梁市涉恶第一案一审开庭审理
时间:2022-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专项斗争收官不等于扫黑除恶收手。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卷土重来是人民的普遍愿望。2022年8月30日上午,白某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经营案在柳林县人民法院开庭,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文宇及员额检察官康志祥、检察官助理李金泽出庭支持公诉。该案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后吕梁市涉恶势力犯罪第一案。 

  该案件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学明,柳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小明,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领导同志参加旁听。 

  该案审理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审理,被关押的被告人在看守所内在线接受审判,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法庭现场接受审判。庭审现场,气氛安静肃穆。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了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依法有序进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将牢记使命,始终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提升打击能力水平,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露头就打、穷追猛打,决不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死而复生、由小转大,为柳林县营造海晏河清的社会环境,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检察力量! 

 
检务公开-本院概况
检务公开-机构职能
检务公开-检务指南
工作流程
工作报告
检务公开-法律法规
  微观检察
新浪微博
二维码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山西柳林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