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扫码免费领取小礼品,每日限定50人,先到先得哦”。如今,此类活动在街头巷尾经常可见。犯罪分子利用人们爱贪小便宜心态,开展免费扫码领礼品活动,极易引发电信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柳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至10月期间,柳某某深入各个乡镇村委,在老年人聚集的地段,以冒充京东客服搞活动送洗衣粉、醋等小礼物的形式开展活动。利用老年人不会操作手机,在代为扫码的过程中,老年人的手机号及验证码发送到其上线微信群内,用于其上线注册京东、抖音、陌陌、简信等APP新用户,每注册成功一单由其上线向柳某某返利2.5元到25元不等,其上线利用注册的新用户用于电信诈骗违法活动,同时柳某某还在微信中发展下线地推人员,让其下线非法获取受害人手机号及验证码后发送到其上线微信群内,用于其上线注册APP新用户,每注册成功一单柳某某从中每单抽取0.5元到3元不等。柳某某共计获利17825元。
被告人柳某某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目前,该案已被县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被告人柳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公民个人务必要树立信息自我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莫贪小便宜,对家中的老人也要多劝导、多普及泄露信息的危害,不要轻易透漏任何关于自己的信息,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提供个人信息,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