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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38日在柳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小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市院和县委工作安排部署,突出服务与创新两个主题,全面加强检察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突出“三大重点”,积极服务中心大局

紧紧围绕县委工作目标思路,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廉洁扶贫,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切利益的犯罪活动,认真开展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参与平安柳林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15件174人,批准逮捕77件109人,不批准逮捕37件65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1件268人,提起公诉140件194人,不起诉23件37人;已作出有罪判决123件156人。工作中,我们积极参与全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抽调3名干警参加了专项活动督查工作。紧密配合县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推进缉枪治爆、铲除黄赌毒“三大战役”,并认真做好相关案件的批捕、起诉审查工作。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活动”,全程跟踪监督三起“毒包子案”,使三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积极参与法治柳林建设,做实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一是加强立案监督。监督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2件2人,追捕漏犯1人。二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追诉漏犯10人,追诉漏罪5人提起抗诉5件,已改判2件;发出量刑建议132件,被采纳131件。三是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加强了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审查民事行政案件43件;监督办理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1件;调查清理判决未执行经济案11案,法院已执行9案。四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全年共驻所检察313天,开展专项检察和全面检察活动30余次,纠正违法123件次,提出检察建议109件次;认真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对全县15个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巡查3次、抽查5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2件次,提出检察建议67件次,司法均已及时整改并回复,取得了良好效果。

积极参与营造廉洁扶贫环境,大力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开展预防调查5次,警示教育宣传29次,提出个案分析报告3件。一是扎实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反贪部门重点对我县2011至2014年“一事一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立案查处村干部套取财政奖补资金贪污案3起。反渎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家电下乡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对我县2009至2013年家电下乡会计档案进行了清查核对;并参上级检察机关联合组织的太原市尖草坪区家电下乡补贴案件线索调查工作,以玩忽职守罪立2人。二是紧抓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反渎、反贪、预防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权力不可任性”渎职犯罪警示预防教育活动,对全县42家行政执法机关、国有重点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教育培训。三是积极开展“民生清风工程”。在柳林镇设立了乡镇巡回检察室;搭建“阳光百姓工程”软件管理平台,实现了县乡两级涉农单位的联网运行,通过开展“民生清风工程”,将全县37家涉农单位27个项目的1.5亿资金纳入了系统,并采取“报备、公示、核查”的工作模式,对录入系统的涉农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监控。

二、强化“两个意识”,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强化服务意识,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一是认真做好控告申诉工作,积极推动信访矛盾依法化解。全年累计接待来访群众138批次;受理各类来信来访203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3件;风险评估拟作不起诉案件16件,对有引起上访风险的5起案件及时做了沟通应对和释法说理。二是深化阳光检察工程,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做好律师接待、案件信息公开、检察对外宣传等工作。在案管中心设置了专门的律师接待区域并配备了专用设备,制定了律师接待服务细则,大大提升了律师接待水平,依法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全年共接待律师41人次,受理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7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98件、法律文书160份,案件重要信息19件。三是加大检察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全年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编写各类信息简报90余篇,被《山西法制报》《检察周刊》《政府法制》《山西政法》《吕梁日报》等媒体转载报道81篇次;通过“两微一端”平台转载和发布信息400多条,累计点击量突破了2万次,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强化责任意识,在民生关切上作文章。2015年市人大二届九次会议上,我县代表团提交了“关于加强防范未成年在校生犯罪”的建议。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一院一品牌”创建活动,我院结合县情实际,提出了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的创建目标,组织开展了“爱心伴你成长、法律与你同行”主题系列活动,在汇丰中学、柳林二中、锄沟小学、金家庄中心小学、柳林二小等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讲座5次、心理咨询团体辅导2次。活动中,我院与吕梁学院心理系签订了心理辅导合作协议;聘任4名爱心人士为“爱心家长”;在柳林县昌盛农场挂牌建立了“柳林县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 14名干警被县教育局聘为法制副校长,促进了“检校共建”工作。在办案中,我们积极探索未检工作一体化办案模式,最大程度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全年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1人,存疑不捕1人,有罪不捕1人;提起公诉2人,不起诉1人。向6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安排合适成年人到场10人次,亲情会见3人次,开展社会调查3人,心理疏导1次与昌盛农场共同对3名涉罪未成年开展了帮教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贯彻 “一个指引”,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坚决服从党的领导”放在第一位,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每周二上午召开全体干警学习例会,通过班子成员领学、专题讲座辅导、撰写心得自学、交流讨论互学等方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切实引导检察干警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二是扎实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项活动,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先后出台了自侦部门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自侦案件回访考察“五访十必问”工作方案、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并进一步加强了来客登记、公章使用登记、干警外出登记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工作纪律,规范了司法办案程序。三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圆满完成了职务套改任务首批13名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配合纪委部门完成了监察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公开招考,新录用公务员2名。全年累计组织干警外出培训20余人次,基本做到了一个业务部门至少参加一次专业培训。四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定期开展廉政教育,不定期组织内部督查,紧抓节假日关键时间节点,重申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全年共开展内部纪检督查4次廉政约谈30余人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了全院工作作风的持续好转。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严格依法办案,注重改革创新,狠抓队伍建设,业务水平和队伍素质都有了新提升,控申接待室积极参加了“全国文明接待室”评选活动,我院再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案管中心被评为了市级青年文明号,检察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县政协与社会各界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柳林县人民检察院表示真诚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职能将发生重大调整,重构检察监督新格局,对于基层检察机关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我们必须以变应变,以变求出路,推动检察工作获得新发展。

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柳林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工作部署要求和市检察院提出的“服务、监督、改革”三条工作主线,重点在“保稳定、强监督、求创新、争先进”上下功夫出亮点,积极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我县实现“三县共建”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保稳定”就是要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保稳定就是保大局”的服务中心理念,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农村“两委”换届工作,着力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和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着力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和转型升级战略,进一步加强乡镇巡回检察室建设,大力拓展“民生清风工程”监督领域,继续强化对精准扶贫和民生关切事项的检察监督。树立“审慎、谦抑、善意”的司法理念,对涉案民营企业家不轻易使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为我县经济转型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要继续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为我县做好脱贫攻坚、产业转型、民生保障、安全稳定“四件大事”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犯罪,全力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继续保持打黑除恶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黑涉枪涉爆、盗抢骗、制毒贩毒、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对符合规定的要快捕快诉,积极推进平安建设。继续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大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基层组织人员犯罪案件,全力维护农村地区稳定,为全县农村“两委”换届保驾护航。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开展“法治信访”专项行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继续推行公开听证、远程视频接访、班子成员轮流接访等制度,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机制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好案件释法说理工作,引导涉法涉诉案件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解决,坚决杜绝办案不当引发越级上访情况的发生。

“强监督”就是要进一步立足宪法、法律定位,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补齐法律监督短板,着力解决监督软、不到位等问题,积极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全面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强化检察室建设,延伸法律监督的触角。驻公安侦查监督检察室要建立长期派驻或轮流值班制度,按月报送公安侦查情况,以加强案件源头监督。要开展驻法院民行检察室建设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生效判决、调解书、执行活动的监督。驻所检察室要继续实行长期派驻制度,并开展好专项检察和全面检察积极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

完善专项工作机制,打好监督组合拳。要完善介入命案工作机制,并将介入机制向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推广。要建立法院、检察院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刑事审判的同步、实时、高效、权威监督,以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提高庭审质量。要探索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的衔接制度,更好地督促履职,推进依法行政。要严格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专项巡视检察、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等活动。

 “求创新”就是要树立“改革是破,重在创新突破;法治是立,重在规则程序”的工作理念,坚决拥护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积极配合搞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破旧立新中,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积极配合搞好监察体制改革。目前,监察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转隶人员工作移交等手续已正在进行中。待全面完成转隶工作后,我们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调整,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的配合、监督和制约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在选拔检察官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员额制检察官主办案件制度,让入额检察官真办案、有压力、不懈怠。要积极构建检察权力运行新机制,进一步界定办案检察官的职权范围,完善权力清单,建立员额制检察官履职评价、绩效考核等制度,确保权力用得好、管得住。加快落实配套改革措施,做好未入额检察官的分流工作,建立检察官助理与检察官衔接机制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搞好内设机构改革,减少办案中间层次,强化司法监督制约,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

强化特殊检察工作。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刑事申诉复查程序,做好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工作,强化预防冤假错案,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继续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奉献检察爱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与社会各界共同为我县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

“争先进”就是要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要求,在抓好业务建设、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不断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养、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一流意识,力争2017年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要紧抓思想政治教育,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解决党员干警队伍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加大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开展“履职能力建设年”创建活动,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干警检察办案能力。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形成“互联网+”检察模式,以大数据平台管理司法办案、检察事务、检务保障,加强干警应用信息化的办案能力,推进规范化建设。要继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抓好关键少数,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守好清正廉洁底线,坚决做到敢抓管、真抓真管,持续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为开展各项检察工作,服务全县工作大局营造良好环境。

各位代表,面对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提振信心、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做好“保稳定、强监督、求创新、争先进”工作,努力开创柳林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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